漏芦
(《本经》上品)
【释名】野兰(《本经》)、荚蒿(苏恭)、时珍曰∶屋之西北黑处谓之漏;凡物黑色谓之芦。此草秋后即黑,异于众草,故有漏芦之称。《唐韵》作KT ,其荚如麻,故俗呼为鬼油麻云。
【集解】《别录》曰∶漏芦生乔山山谷。八月采根,阴干。
弘景曰∶乔山应是黄帝所葬处,乃在上郡。今出近道。市人取苗用之。俗中取根名鹿骊根,苦酒摩以疗疮疥。
恭曰∶此药俗名荚蒿,茎叶似白蒿,花黄,生荚,长似细麻之荚,大如箸许,有四五瓣,七、八月后皆黑,异于众草,蒿之类也。常用其茎叶及子,未见用根。其鹿骊,山南谓之木藜芦,有毒,非漏芦也。今人以马蓟似苦 者为漏芦,亦非也。
志曰∶别本注言漏芦茎大如箸,高四五尺,子房似油麻房而小。江东人取其苗用,胜于根。江宁及上党者佳。陶云鹿骊,苏云木藜芦,皆非也。漏芦自别。
藏器曰∶南人用苗,北土用根,乃树生,如茱萸树,高二三尺,有毒杀蛊,山人以洗疮疥。
保升曰∶叶似角蒿,今曹、兖州下湿处最多。六月、七月采茎,日干,黑于众草。
大明曰∶花苗并可用。形并气味似干牛蒡,头上有白花子。
颂曰∶今汴东州郡及秦、海州皆有之。旧说茎叶似白蒿,花黄有荚,茎若箸大,房类油麻而小。今诸郡所图上,惟单州者差相类;沂州者花叶颇似牡丹;秦州者花似单叶寒菊,紫色,五、七枝同一干;海州者,花紫碧,如单叶莲花,花萼下及根旁有白茸裹之,根如蔓荆而细,又类葱本,黑色,淮甸人呼为老翁花。三州所生花虽别,而叶颇相类,但秦、海州者叶更作锯齿状。一物而殊类如此,医家何所适从?当依旧说,以单州出者为胜。又本草飞廉一名漏芦,云与苦 相类,其根生则肉白皮黑,干则黑如玄参。七、八月采花,阴干用。
所说与秦州、海州所图漏芦花、叶及根颇相近,然彼人但名漏芦,不曰飞廉也。
曰∶一种真似漏芦,只是味苦、酸,误服令人吐不止。
时珍曰∶按沈存中《笔谈》云∶今方家所用漏芦乃飞廉也。飞廉一名漏芦,苗似苦,根如牛蒡绵头者是也。采时用根。今闽中所谓漏芦,茎如油麻,高六七寸,秋深枯黑如漆,采时用苗,乃真漏芦也。余见飞廉下。
根苗 【修治】 曰∶凡采得漏芦,细锉,以生甘草相对拌蒸之,从巳至申,拣出晒干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