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蚕
(《纲目》)
【释名】食锦虫。
【集解】 时珍曰∶按∶陈藏器云∶故锦灰疗食锦虫蛊毒。注云∶虫屈如指环,食故绯帛锦,如蚕之食 浸多。
所欲,日置他财,使人暴富。然遣之极难,水火兵刃所不能害。必倍其所致金银锦物,置蚕于中,投之路旁。人偶收之,蚕随以往,谓之嫁金蚕。不然能入人腹。残啮肠胃,完然而出,如尸 榻下墙隙擒出。夫金蚕甚毒,若有鬼神,而 能制之,何耶?又《幕府燕闲录》云∶池州进士邹阆家贫,一日启户,获一小笼,内有银器,持归。觉股上有物,蠕蠕如蚕,金色烂然,遂拨去之,仍复在旧处。践之斫之,投之水火,皆即如故。阆以问友人。友人曰∶此金蚕也。
备告其故。阆归告妻云∶吾事之不可,送之家贫,何以生为?遂吞之。家人谓其必死。寂无所苦,竟以一见此蛊畏 石榴根皮煎汁 胜其天。
虫部第四十二卷 虫之四
附录诸虫
(《纲目》一种,《拾遗》一种,《别录》五种) 腊虫时珍曰∶按∶裴渊《广州记》云∶林任县有甲虫,嗜臭肉。人死,食之都尽,纷纷满屋,不 死 不知。
拭物,令人喜好相爱。置家中,损小儿、鸡、犬也。
黄虫 《别录》有名未用曰∶味苦。主寒热。生地上,赤头长足地防 又曰∶令人不饥不渴。生黄陵。状如蠕,居土中。
梗鸡 又曰∶味甘,无毒。主治痹。
益符 又曰∶主闭。一名无舌。
蜚厉 又曰∶主妇人寒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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