燧火
(《纲目》)
【集解】时珍曰∶周官司 氏四时变国火以救时疾,季春出火,季秋纳火,民咸从之。
盖人之资于火食者,疾病寿夭生焉。四时钻燧,取新火以为饮食之用,依岁气而使无亢不及,所以救民之时疾也。榆柳先百木而青,故春取之,其火色青。杏枣之木心赤,故夏取之,其火色赤。柞 之木理白,故秋取之,其火色白。槐檀之木心黑,故冬取之,其火色黑。桑柘之木肌黄,故季夏取之,其火色黄。天文大火之次,于星为心。季春龙见于辰而出火,于时为暑。季秋龙伏于戌而纳火,于时为寒。顺天道而百工之作息皆因之,以免水旱灾祥之流行也。后世寒食禁火,乃季春改火遗意,而俗作介推事,谬矣。《道书》云∶灶下灰火谓之伏龙屎,不可 香事神。
桑柴火
(《纲目》)
【主治】痈疽发背不起,瘀肉不腐,及阴疮瘰疠流注, 疮顽疮,然火吹灭,日灸二次,未溃拔毒止痛,已溃补接阳气,去腐生肌。凡一切补药诸膏,宜此火煎之。但不可点艾,伤肌(时珍)。
【发明】震亨曰∶火以畅达拔引郁毒,此从治之法也。
时珍曰∶桑木能利关节,养津液。得火则拔引毒瓦斯,而祛逐风寒,所以能去腐生新。《抱朴子》云∶一切仙药,不得桑煎不服。桑乃箕星之精,能助药力,除风寒痹诸痛,久服终身不患风疾故也。藏器曰∶桑柴火灸蛇,则足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