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
(《本经》中品)
【校正】《别录》上品出马乳,今并为一。
【释名】时珍曰∶按许慎云∶马,武也。其字象头、髦、尾、足之形。牡马曰骘(音质),曰儿;牝马曰 ,曰骒,曰草。去势曰骟。一岁曰 (音弦),二岁曰驹,三岁曰 (音桃),八岁曰 。(音八)名色甚多,详见《尔雅》及《说文》。《梵书》谓马为阿湿婆。
【集解】《别录》曰∶马出云中平泽。
弘景曰∶马色类甚多,入药以纯白者为良。其口、眼、蹄皆白者,俗中时有两三尔。小小用则不必拘也。
时珍曰∶《别录》以云中马为良。云中,今大同府也。大抵马以西北方者为胜,东南者劣弱不及。马应月,故十二月而生。其年以齿别之。在畜属火,在辰属午。或云∶在卦属干,属金。马之眼光照人全身者,其齿最少;光愈近,齿愈大。马食杜衡善走,食稻则足重,食鼠屎则腹胀,食鸡粪则生骨眼。似僵蚕、乌梅拭牙则不食,得桑叶乃解。挂鼠野狼皮于槽亦不食。遇海马骨则不行。以猪槽饲马,锻石泥马槽,马汗着门,并令马落驹。系猕猴于厩,辟马病。皆物理当然耳。
肉 (以纯白牡马者为良)
【气味】辛、苦,冷,有毒。
诜曰∶有小毒。士良曰∶有大毒。思邈曰∶无毒。
《日华》曰∶只堪煮食,余食难消。渍以清水,搦洗血尽乃煮。不然则毒不出,患疔肿。
或曰以冷水煮之,不可盖釜。
令人癫。马鞍下肉色黑及马自死者,并不可食,杀人。马黑脊而斑臂者漏,不可食。
萧炳曰∶患痢、生疥人勿食,必加剧。妊妇食之,令子过月;乳母食之,令子疳瘦。
诜曰∶同仓米、苍耳食,必得恶病,十有九死。同姜食,生气嗽。同猪肉食,成霍乱。
食马肉毒发心闷者,饮清酒则解,饮浊酒则加。
弘景曰∶秦穆公云∶食骏马肉不饮酒,必杀人。
时珍曰∶食马中毒者,饮芦根汁、食杏仁可解。
【主治】伤中,除热下气,长筋骨,强腰脊,壮健,强志轻身,不饥。作脯,治寒热痿痹(《别录》)。煮汁,洗头疮白秃(时珍。出《圣惠》)。
【附方】旧一。
豌豆疮毒∶马肉煮清汁,洗之。(《兵部手集》)
膏 ( ,马项上 也。白马者良)
【气味】甘,平,有小毒。《镜源》云∶马脂柔五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