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和解剂
简介
凡具有和解少阳、调和肝脾、调和肠胃等作用,治疗伤寒邪在少阳、肝脾不和、肠胃不和等证的方剂,统称和解剂。属于“八法”中的“和法”。
和解剂原为治疗伤寒邪入少阳而设,少阳属胆,位于表里之间,既不宜发汗,又不宜吐下,惟有和解一法最为适当。然胆附于肝,与肝相表里,胆经发病可影响及肝,肝经发病也可影响及胆,且肝胆疾病又可累及脾胃,导致肝脾不和;若中气虚弱,寒热互结,又可导致肠胃不和。故和解剂除和解少阳以治少阳病证外,还包括调和肝脾以治肝郁脾虚、肝脾不和证:调和肠胃以治肠胃不和证。所以本章方剂分为和解少阳、调和肝脾、调和肠胃等三类。
和解剂组方配伍较为独特,往往既祛邪又扶正,既透表又清里,既疏肝又治脾,无明显寒热补泻之偏,性质平和,作用和缓,照顾全面。此为本类方剂的优势所在,也是其应用范围较广.主治病证较为复杂的原因。
然而,和解剂毕竟以祛邪为主,纯虚不宜用,以防其伤正,且因兼顾正气,故纯实者亦不可选,以免贻误病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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