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气五味只是说明药物具有不同的寒热属性和治疗作用,升降浮沉只是说明药物的作用趋向。二者都缺乏明确的定位概念,只有归经理论才把药物的治疗作用与病变所在的脏腑经络部位有机地联系起来了。事实证明,掌握好归经理论对于指导临床用药意义很大。然而,由于历代医家对一些药物功效的观察,认识上所存在的差异,归经方法的不同,以及药物品种的混乱,因此出现了本草文献中对某些药物归经的记载不够统一,准确,造成归经混乱的现象。据不完全统计,仅大黄一味就有十四种归经的说法,涉及十经之多,这充分说明归经学说有待整理和提高,但绝对不能因此而贬低归经学说的科学价值。正如徐灵胎所说:“不知经络而用药,其失也泛,必无捷效;执经络而用药,其失也泥,反能致害。”既承认归经理论的科学性,又要看到它的不足之处,这是正确对待归经理论的态度。
第五节 毒 性
历代本草书籍中,常在每一味药物的性味之下,标明其“有毒”、“无毒”。“有毒无毒”也是药物性能的重要标志之一,它是掌握药性必须注意的问题。
古代毒性的概念: 古代常常把毒药看作是一切药物的总称,而把药物的毒性看作是药物的偏性。故《周礼·天官冢宰下》有“医师掌医之政令,聚毒药以供医事”的说法,《尚书·说命篇》则谓:“药弗瞑眩,厥疾弗瘳。”明代张景岳《类经》云:“药以治病,因毒为能,所谓毒者,因气味之偏也。盖气味之正者,谷食之属是也,所以养人之正气。气味之偏者,药饵之属是也,所以去人之邪气,其为故也,正以人之为病,病在阴阳偏胜耳……大凡可辟邪安正者,均可称为毒药,故曰毒药攻邪也。”而《药治通义》引张载人语:“凡药皆有毒也,非指大毒、小毒谓之毒。”论述了毒药的广义含义,阐明了毒性就是药物的偏性。与此同时,古代还把毒性看作是药物毒副作用大小的标志。如《素问·五常政大论》云:“大毒治病,十去其六;常毒治病,十去其七;小毒治病,十去其八;无毒治病,十去其九;谷肉果菜食养尽之,无使过之、伤其正也。”把药物毒性强弱分为大毒、常毒、小毒、无毒四类。而《神农本草经》三品分类法也是以药物毒性的大小、有毒无毒做为分类依据的。并提出了使用毒药治病的方法:“若用毒药以疗病,先起如黍粟,病去即止,不去倍之,不去十之,取去为度。”综上所述,古代药物毒性的含义较广,既认为毒药是药物的总称,毒性是药物的偏性,又认为毒性是药物毒副作用大小的标志。而后世本草书籍在其药物性味下标明“有毒”、“大毒”、“小毒”等记载,则大都指药物的毒副作用的大小。
现代药物毒性的概念: 随着科学的发展,医学的进步,人们对毒性的认识逐步加深。所谓毒性一般系指药物对机体所产生的不良影响及损害性。包括有急性毒性、亚急性毒性、亚慢性毒性、慢性毒性和特殊毒性如致癌、致突变、致畸胎、成瘾等。所谓毒药一般系指对机体发生化学或物理作用,能损害机体引起功能障碍疾病甚至死亡的物质。剧毒药系指中毒剂量与治疗剂量比较接近,或某些治疗量已达到中毒剂量的范围,因此治疗用药时安全系数小;一是指毒性对机体组织器官损害剧烈,可产生严重或不可逆的后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