淡: “能渗、能利”,即具有渗湿利小便的作用,故有些利水渗湿的药物具有淡味。淡味药多用治水肿、脚气、小便不利之证。如薏苡仁、通草、灯心草、茯苓、猪苓、泽泻等。由于《神农本草经》未提淡味,后世医家主张“淡附于甘”,故只言五味,不称六味。
涩: 与酸味药的作用相似,多用治虚汗、泄泻、尿频、遗精、滑精、出血等证。如莲子固精止带,禹余粮涩肠止泻,乌贼骨收涩上血等。故本草文献常以酸味代表涩味功效,或与酸味并列,标明药性。
五味还可与五行配合与五脏联系起来。如《素问·宣明五气篇》说:“酸入肝(属木)、苦入心(属火)、甘入脾(属土)、辛入肺(属金)、咸入肾(属水)。”即作了概括的说明。但这仅是一般的规律,并不是一定不变的。如黄柏味苦、性寒,作用是泻肾火而不是泻心火;枸杞子味甘,作用是补肝肾而不是补脾土等等。因此不能机械地看待这一问题。
由于每种药物都同时具有性和味,因此两者必须综合起来看。缪希雍谓:“物有味必有气,有气斯有性”,强调了药性是由气和味共同组成的。换言之,必须把四气和五味结合起来,才能准确地辨别药物的作用。一般来讲,气味相同,作用相近,同一类药物大都如此,如辛温的药物多具有发散风寒的作用,甘温的药物多具有补气助阳的作用。有时气味相同、又有主次之别,如黄芪甘温,偏于甘以补气,锁阳甘温,偏于温以助阳。气味不同,作用有别,如黄连苦寒,党参甘温,黄连功能清热燥湿,党参则补中益气。而气同味异,味同气异者其所代表药物的作用则各有不同。如麻黄、杏仁、大枣、乌梅、肉苁蓉同属温性,由于五味不同,则麻黄辛温散寒解表、杏仁苦温下气止咳、大枣甘温补脾益气、乌梅酸温敛肺涩肠、肉苁蓉咸温补肾助阳;再如桂枝、薄荷、附子、石膏均为辛味,因四气不同,又有枝枝辛温解表散寒、薄荷辛凉疏散风热、附子辛热补火助阳、石膏辛寒清热降火等不同作用。至于一药兼有数味,则标志其治疗范围的扩大,如当归辛甘温,甘以补血、辛以活血行气、温以祛寒,故有补血、活血、行气止痛、温经散寒等作用,可用治血虚、血滞、血寒所引起的多种疾病。一般临床用药是既用其气,又用其味,但有时在配伍其它药物复方用药时,就可能出现或用其气,或用其味的不同情况。如升麻辛甘微寒,与黄芪同用治中气下陷时,则取其味甘升举阳气的作用;若与葛根同用治麻疹不透时,则取其味辛以解表透疹;若与石膏同用治胃火牙痛,则取其寒性以清热降火。此即王好古《汤液本草》所谓:“药之辛、甘、酸、苦、咸,味也;寒、热、温、凉、气也。味则五,气则四,五味之中,每一味各有四气,有使气者,有使味者,有气味俱使者……所用不一也。”由此可见,药物的气味所表示的药物作用以及气味配合的规律是比较复杂的,因此,既要熟悉四气五味的一般规律,又要掌握每一药物气味的特殊治疗作用以及气味配合的规律,这样才能很好地掌握药性,指导临床用药。 |